东莞泽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(2025)粤19破217号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5年12月3日作出(2025)粤19破申259号民事裁定书,依法裁定受理东莞泽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泽林公司”)破产清算一案,并于 2025年12月9日作出(2025)粤19破217号决定书,指定广东法制盛邦(东莞)律师事务所担任泽林公司管理人。管理人接受指定后,对泽林公司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医疗、伤残补助、抚恤费用,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,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(以上统称“职工债权”)进行了调查、统计。经统计,截止至 2025年12月3日,泽林公司尚拖欠2名职工的职工债权总额共计人民币108,574.00元(详见附件《东莞泽林建